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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2012年度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时间:2012-01-02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落实意见》,扎实开展北戴河及周边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活动,深入实施污染减排,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统筹抓好城乡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与服务,真正解决攸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   主要目标:

确保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2%2.1%3.1%1.5%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北戴河及其周边海域、市域主要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创模攻坚工程,确保年内通过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深化拓展“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依靠科技减排,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等各个领域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完善减排约束、激励和考核机制。实施电力、钢铁、造纸等行业脱硫脱销治理工程,严控钢铁、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坚决淘汰钢铁、电力、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选,抓好配套管网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再生利用,确保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果。

3抓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沼气池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工程。

(二)以“七河”污染深度治理为重点,继续深化重点流域污染治理

1、实施“七河”污染深度治理工程。按照《秦皇岛市深化县域“七河”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各项治理工程建设。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县区治理工程的督导,对大对“七河”治理工程完成情况和河流水质目标的考核,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使治理工程按时完成。

2、做好饮用水水源的评估和保护,按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配和国家启动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地下水的保护。

3. 扎实开展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是加快治理工程进度;二是坚决关停污染企业;三是加强明察暗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密河道日常巡查频次,严打直排、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对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的企业,从严处理,加重处罚。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1、继续开展燃煤锅(窑)炉污染综合治理。调整我市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力争城市区及周边地区玻璃熔窑和加热窑全部使用天然气,城市区内的供暖锅炉能入网的必须纳入供热管网,不能入网的供热锅炉和宾馆、洗浴的锅炉必须改用天然气。彻底根治锅炉冒黑烟现象,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继续实施港口煤尘综合治理。加快堆煤场防尘网和堆煤场喷淋系统建设,调整港口功能布局,最大限度降低煤尘给城市带来的污染;

3、加强建筑扬尘的污染治理,健全建筑扬尘污染管理制度,完善建筑施工扬尘的治理措施,降低建筑扬尘带来的环境污染。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煤炭及易遗撒物品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洒落地面造成扬尘污染。

4、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率;严格执行机动车淘汰报废制度,限制尾气不达标车辆上路,积极推进机动车使用天然气。

5打造宁静的生活环境。认真了落实《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作业的时间,解决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对社会噪声的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内严禁用高音喇叭揽客,大型娱乐场所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合理规划高噪声机动车行驶路线,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干线噪声。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承载力

1、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深入实施城市区污水厂“退城近郊”工程,加快北戴河新区、海港区西部、大北部工业区等重点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暑期前主体完工。继续推进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2、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继续推进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新建地上垃圾收集站2座、地下垃圾站10个,改造垃圾转运站20座及108中转站。对海港区红旗路、益寿园,北戴河保二路、鹰角路,山海关铁新街、南园等处30座公厕进行维修改造,新建公厕4座。

3、美化城市环境。继续实施花海花街花城工程,在市区主要路口节点植物造景,灯杆、栏杆、桥体挂花以及节点摆花,对绿化栅栏(隔墩)、花钵(花箱)进行更新提档。通过沿街庭院、公建外立面栽植攀援植物等方式,在北戴河区、海港区全面实施立体绿化。在港城大街、建设大街等沿街两侧公建打造屋顶绿化样板。实施湿地拓展工程。

    4、完善公用保障。实施西外环路汽车加气站、北戴河西部水厂、北戴河水质监测中心、北戴河区集中供热等工程。继续实施城市区老旧小区供水、燃气、供热设施改造。加紧研究提出水源、气源、热源等基础资源的供应保障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使之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察,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1、以昌龙经济区、留守营片区、石门寨片区3个区域,造纸、钢铁、化工、涉重金属4个行业和100家重点企业为重点,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和减排工程的环境监察,确保治污设备稳定运行。

2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环境管理,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公共环境安全。

3、坚持源头治理、属地解决信访问题,控制进京访、赴省访。对重复访环境信访件,明确责任人,进行专项解决。

(六)全力实施创模攻坚,确保通过国家验收。

在已经通过省厅组织的环保模范城预验收的基础上,举全市之力实施创模攻坚,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等工作, 巩固提升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迎接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考核我市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需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形势、布置任务,确保城考工作有序、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统一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的作用,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检查,督促协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确保全市城考工作扎实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从全市城考工作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导,严格奖惩。领导小组围绕城考指标体系,按照目标任务责任分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舆论引导,创造氛围。各新闻单位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大造舆论,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宣传各责任单位的举措,宣传广大群众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