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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全省3月份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08-31
 

关于全省3月份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各地了解全省及各市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相关工作,我厅对全省20163月份国控重点污染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及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总体情况

(一)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情况

3月份,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为 97.02% 全省及各市的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均达到国家考核75%的工作要求,具体情况见附件1。存在的问题见附件2

(二)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

3月份,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95.30%,公布率为97.15%,全省及各市均达到国家考核80%的工作要求,具体情况见附件1。分行业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见附件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截止到3月底,仍有部分企业未开展自行监测;部分不具备监测条件企业、停产企业没有按规定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填写未监测原因,并设置停产期限;部分限期已到还未恢复生产的企业,没有在平台上继续注明未监测原因。此类企业名单见附件4

(二)全省仍有97家企业未按要求公开2016年自行监测方案。具体名单见附件5

(三)全省仍有162家企业未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填报2015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6。还有部分企业误将2015年年度报告上传到2016年企业信息中。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及时组织专人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进行检查和纠正。督促企业开展全指标监测,同时检查企业制定并公开的自行监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方案确定的监测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是否在信息公开平台上选择了正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及时公开监测数据。

(二)各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未上报2016年监测方案的97家企业尽快制定方案,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到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信息公开。督促未上报2015年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162家企业尽快将年度报告上传到信息公开系统中进行信息公开,

附件:1河北省3月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

效率及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情况一览表

2、河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无效数据监控点问题情况统计表

 3、河北省20163月份分行业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情况一览表

4、河北省20163月份未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名单

5、河北省未上报2016年度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名单

6河北省未上报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总结的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