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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监察信息2017年第1期(总第683期)

时间:2017-02-16

河北省“三个坚持”持续推进

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行动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8日和2017年1月13日至1月18日期间,河北省出现两次长时间重污染天气。各市紧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同时,省环保厅派出8个督查组共24人入驻石家庄、保定、唐山、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对各市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督查区域和督查内容全覆盖

各督查组坚持全面排查,督查期间共检查了8个市的144个县(市、区、开发区),现场督查区域实现了无死角、全覆盖。

督查内容涉及地方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和落实情况,重点是限产停产企业、施工工地落实情况,对应急预案不落实的,追究相应的政府、部门、企业责任;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情况,利用变电所供电情况等方式,重点检查省界、市界、工业大院等区域,对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要责成地方人民政府予以严肃清理取缔;高架源等重点大气污染防治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超标排放或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要责成地方环保部门予以高限处罚并公开曝光;重污染天气预报热电网格(10km×10km)内小散乱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责成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联合地方组织开展督查,坚持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地方。

两次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共检查各类企业及面源污染467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84个。

二是坚持以责为重,把责任追究贯穿督查行动全过程

作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两次督查行动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的同时,又敢于动真格,对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坚持高限、顶格处罚,并对企业所属网格责任人严肃问责。

两次督查期间,共对19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行政拘留9人(次),对网格责任人进行罚款、批评教育、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罚共计18人(次)。同时,对各地存在的典型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并继续加大问责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坚持真抓真管,不遗余力确保整改任务全完成

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督查组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公开曝光、第一时间责成当地政府进行查处、第一时间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截至1月20日,两次督查发现的84个环境问题中,79个已整改到位,5个正在整改进行中。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继续本着“问题没查清楚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对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真抓实做,确保整改任务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