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6机组二次风机节能提效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秦环审表[2017]20 号 |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5、#6机组二次风机节能提效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5、#6机组二次风机节能提效改造工程项目为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二次风机,在原位置布置4台新型风机,并采用匹配的变频调速系统。每台风机配一套变频控制设备,每套变频控制设备由高压变频调速器、隔离变压器和冷却机组组成。变频器冷却方式采用风冷方式。项目两台机组均在检修期内进行,彼此错开施工。项目总投资8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项目经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改革局备案(证号:海发改[2017]92号),符合当前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相关要求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地点、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时间,在小风或无风天气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期,中午(12:00-14:00)及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施工阶段作业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拆除下来的风机等设备部件外售给废品公司回收再利用,不外排。
2.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采用低噪声设备,变频控制系统位于设备柜内,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 ;SO2:0t/a;NOx:0t/a。项目技改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维持不变。
4.项目实施中要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项目在拆除、停运期间须按相关要求和程序报备。
5.落实报告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项目日常监管由秦皇岛市监察支队负责。
公 章
经办人: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