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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涉港工程项目观光沿线铁路恢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10-24
       

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涉港工程项目观光沿线

铁路恢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秦环审表[201723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涉港工程项目观光沿线铁路恢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的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涉港工程项目观光沿线铁路恢复工程起自起自秦皇岛港码头,终至东进港线CK2+200处,具体里程为CK0+000~CK2+200,线路长度1.852km,其中恢复原有线路0.752km,利用既有港区铁路1.1km,主要为轨道恢复、道床整治、拆除部分道路、围墙。本项目拟投资2414.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0.5%,主要用于噪声治理、废气治理等。

该项目是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规划中提出 三个支撑之一的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201738日《市长办公会纪要》及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山海旅游铁路设计方案对接会会议纪要》(秦发改交通[2017143 号)及《关于委托开展旅游铁路改造设计的函》(2017 3 6 日)建设。同时《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涉港工程项目观光沿线铁路恢复工程报告表》已通过了秦皇岛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地点、路由、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控制扬尘污染,抑制扬尘的产生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确需施工作业的,提前到海港区城市管理部门登记,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3.运营期间合理安排列车运行时间,铁路外轨中心线30m 处环境噪声须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12525-90 )修改方案中表1 限值要求,铁路边界昼间振动须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振动标准;如需增开列车列车频次,须加强对沿线敏感目标的保护,确保环境噪声值、振动值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12525-90 )修改方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相关要求;

4.加强行车管理,文明驾驶,严格执行本项目修复线路秦皇岛东港码头至东进港线CK2+200处仅运行旅客列车的要求,不得私自增开列车频次,严禁运行货运列车;列车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列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声,项目满足噪声相关标准要求;

5.加强废水污染防治:休息室排水设施依托临海小院,经港区污水管网进入市政管网,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车废水经列车集便器收集后,通过吸污车收集,最终排入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6.旅客列车垃圾及车站生产、生活垃圾在站区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落实报告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布局、路线、规模、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送海港区环保局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管理由海港区环保分局负责。建设单位须定期向海港区环保分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