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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4-05-28

 

  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我局参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冀环办【2013371号)及秦皇岛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完善并制定了《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杨学功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检查和处理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等,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切实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我局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对外公开归纳起来有21个方面内容,并逐项落实责任到相关科室,重新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经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按时限要求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依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的公开,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定。在制发文件时,填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发文稿纸》中信息公开选项,由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办公室审查,由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上建立统一信息公开平台,由办公室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交信息中心在平台上公开。

截止到目前,今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信息57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 78 份。依申请公开受理1次,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三、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四、环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公开,对2013年以来的文书档案逐一进行清理,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梳理后的信息送档案馆和图书馆公开。同时,大力加强市局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初步建成了全市环保系统信息化平台。同时,把原纸质文本复印两份,分别加盖印章,统一编号后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存档,供社会查询之用。此外,在局办公室留有一份公开文件的底稿,给上门咨询的群众提供便利。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注重抓好落实。对环境核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通过我全市环保系统市级网站和县区环保网站主动公开。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在市电视台每天发布主城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同时,对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中发布,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秦皇岛环境保护网这个平台未能充分利用;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0131130